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SPF猪育种管理中心于1988年经市编办批准成立,批准文号为(1988)京编事字第154号。我单位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内设7个科室,分别为SPF核心场、SPF扩繁场、手术室、化验室、生产科、办公室、财务科。
单位职责是开发与研究SPF猪系统,促进畜牧业发展、猪病净化及SPF猪的生产与推广。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SPF猪育种管理中心单位行政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事业编制35人,实有人数29人;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1044.12万元,比上年减少274.52万元,下降20.82%。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058.42万元,比上年减少260.22万元,下降19.7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47.9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61.2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经营收入407.8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38.53%;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2.6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25%。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995.60万元,比上年减少274.21万元,下降21.59%,其中:基本支出450.3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5.23%;项目支出194.3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9.5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350.9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5.2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47.95万元,比上年减少193.63万元,下降23.01%。主要原因:基本经费比上年增加17.9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比上年增加17.78万元,公用经费比上年增加0.15万元;项目经费比上年减少211.56万元,其中SPF猪饲养费比上年增加4.80万元,其他项目经费比上年减少216.3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4.6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工资福利支出410.6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3.69%; 商品和服务支出233.2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6.1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8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2021年度决算410.61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408.56万元增加2.05万元,增长0.50%。其中:
2021年度决算基本工资67.2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5.0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4.0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0.7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9.16万元,住房公积金24.69万元,均与2021年年初预算一致无变化;津贴补贴24.1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20.09万元,主要为2021年初预算津贴补贴项调剂到绩效工资项下;绩效工资2021年度决算215.29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22.78万元,主要原因为在2021年中追加绩效工资2.70万元,2021年初预算津贴补贴项调剂到绩效工资项下;医疗费2021年度决算0.25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0.65万元,主要为2021年结余0.65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2021年度决算233.23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235.87万元减少2.64万元,下降1.12%。其中:
2021年度决算办公费5.60万元,水费1.20万元,电费8.00万元,取暖费3.20万元,维修(护)费0.56万元,均与2021年年初预算一致无变化;差旅费0.74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0.54万元,主要为2021年结余0.54万元;会议费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0.90万元,主要为2021年未发生而结余0.90万元;公务接待费0.06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0.43万元,主要为2021年未用完而结余0.4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9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0.76万元,主要为2021年未用完而结余0.76万元;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四项2021年未用完共计结余2.64万元;福利费7.18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68万元,为2021年财政预算核定标准限额之内;邮电费1.12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0.84万元,为2021年财政预算核定标准限额之内;工会经费8.32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0.55万元,为2021年财政预算核定标准限额之内;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4.78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39万元,为2021年财政预算核定标准限额之内;福利费、邮电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四项在财政预算核定标准限额之内相互调剂,四项2021年决算数之和与2021年年初预算数之和相等。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21年度决算0.83万元,与2021年年初预算0.83万元一致无变化。为2021年度退休费0.83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450.32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单位所属0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事业单位。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2.55万元,比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3.74万元减少1.19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决算数0.06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0.49万元减少0.43万元。主要原因:2021年因新冠疫情原因公务接待次数减少。2021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外部专家技术交流等方面。公务接待2批次,公务接待12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决算数2.49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3.25万元减少0.7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决算数0万元,与2021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一致。2021年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决算数2.49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3.25万元减少0.76万元,主要原因:2021年公务用车加油费减少0.50万元。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0.0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75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66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08万元。2021年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83万元。
-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车辆15台,294.03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2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农林水支出: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